about the test...
考試內容
配音班
聲音表情測試 (本中心提供考題)
歌唱班
自選一首流行歌- 清唱 (無指定語種)
全方位主持人班
主持潛能測試(本中心提供考題)
記者主播班
新聞播報 (本中心提供考題)
SIGN UP STEPS...
報名流程
THE Notice...
報名須知
一、報名辦法
1. 親至訓練中心報名 (受理時間:周一至周四 10:00-20:30)
2. 線上填寫報名表
3. 繳費方式:
銀行匯款(ATM)
銀行:第一銀行延吉分行(007)
帳戶:財團法人台北市華視文化教育基金會
帳號:1525-0528-237
個人同時報名二個專業班次以上者,學費可享95折優待
>繳費後請務必主動聯絡訓練中心 02-27756960#9,以確保您的權益,也避免造成作業困擾。
二、注意事項
1.每班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,本中心保留開班權利。(依各班開課日期前五天,該班報名且已繳交費用之人數為準。)
2.各班訓練費用應在註冊時一次繳清;若因故離班則按教育部「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」第24條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「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第33條規定從優退費(適用於103年1月6日簽約者):
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,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退費:
(一)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,但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(二)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但所收取之百分之十部分逾新臺幣一仟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(三)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(四)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,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(五) 學生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ㄧ學期者,該學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,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。
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,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、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。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學員受訓期間之膳宿、交通自理,國定假日依規定放假,受訓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結業證書。
所有課程以本中心網頁公告內容為主